潜入陵园盗窃骨灰盒,然后向死者家属索要巨额“赎金”……珠海两名骨灰大盗发死人财一事去年9月经南方都市报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近日金湾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一年。
2014年7月底,南水镇某村三名姓钟的村民一脸惶恐的赶到珠海南水派出所报警,反映他们存放在南水镇石榴山陵园的祖先4盒骨灰不翼而飞。因担心惊扰先人在天之灵,村民们既担心又愤怒,发动整个家族四处寻找,但未果。
几名亲属随后收到勒索短信:“如果你们想要回骨灰盒的话,每个拿两万元钱来赎回,如果敢报警就将骨灰盒毁坏,让你们永远愧对祖宗。”
办案民警将计就计,向嫌疑人指定的账户存入5000元“赎金”,要求对方先给一个骨灰盒,收到钱的嫌疑人很快就告知藏匿骨灰的地点。警方随后根据汇赎金等线索,成功锁定了两名骨灰大盗的身份,于去年9月初成功抓捕。
据金湾法院审理查明,两名“骨灰大盗“分别为何某,刘某,两人去年7月为了赚钱,用铁棍撬开了南水镇石榴山陵园大门,盗取陵园管理员钟某和亲属的骨灰盒共四个。随后,二人将盗得的四个骨灰盒分别藏匿在陵园厕所房顶、陵园围墙旁边的树林等处,索要赎金。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在这次作案前不久,刚因敲诈勒索罪被追究刑责释放,应当从重处罚,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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