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上午8时5分,小宋乘坐695路公交车从渝北区一碗水到渝北保税港区上班。此时段正值上班高峰期,沿路车行非常缓慢。当公交车行驶至保税港区宏碁大道时,小宋一瞅时间都8时40分了。依照往常的经验,剩余路段一路通畅,到终点站后,离9点钟上班还有几分钟余量,不会因迟到而扣钱。695路公交车正准备停靠宏碁大道车站时,坐在前排的小宋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公交车往前一耸,全车震颤,吓得全车人惊叫了起来。小宋扭头一看,一辆大型货车左尾部与公交车的右尾部撞在了一起。
事故地点的道路正在维修,三个车道只有两个车道可以使用,两个事故车辆占据了全部的通行道路。两辆事故车的司机不撤离现场,竟然下车争执不休,根本不顾别人的通行。
此时正值上班高峰,公交车、私家车接踵而至,很快就有二十几辆车排起了长队。公交车上赶着上班的人们“炸开了锅”,有的急得直跺脚,有的大声埋怨司机不要争吵了,有的急得跳下车向单位奔跑;后面被堵着不能前行的车辆纷纷按着急促刺耳的喇叭。
这时,小宋看到一个身穿休闲装、年龄大概30岁左右的男子跑下公交车,掏出了一个警官证出示给了事故双方驾驶员看。然后,这个男子用手机对事故车辆拍照,留下现场证据,再告知两个争吵得面红耳赤的驾驶员:我已经给你们车辆拍照了,固定了证据,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7条的有关规定,在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损毁在2000元以下的、在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请你俩马上撤除现场,迅速恢复交通。如果赌气、争吵,不愿撤离,导致交通堵塞,你们的行为就违法了,也是会受到严肃处罚的。
两个司机听了这位拿警官证的男子劝告后,立即各自回到车上,开着车撤离了现场,让出了通行道路,使所有车辆顺利通行。前后就只有3分钟时间,这场事故就处理完毕,大家继续通行,再也不为耽误上班时间而焦急了。
待刚才那位持警官证的男子上公交车后,小宋热情地跟他打招呼致谢。询问后才得知:此男子是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林瑞中,一位参加工作才4年硕士警官。当时,他也乘坐了695公交车赶着去单位上班。当他看到两个驾驶员将车丢在事故现场,堵着前后通行的车队,跑下车为到底是谁的责任而争得不可开交时,他赶紧向两位驾驶员出示警官证,表明了身份,并迅速在现场照了照片、固定证据。
他告知两位驾驶员不撤离现场,引起交通堵塞的后果;同时,他正告大货车驾驶员,此路段正在修路,道路变窄,他不按规定超车,随意变道,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为了不耽误群众上班,他又责令双方驾驶员迅速撤离现场。看到公交车没有大的损伤,只是掉了些许油漆,没有安全隐患,完全可以正常行驶。林警官让公交车驾驶员赶紧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并告知双方驾驶员到自己所在的交巡警大队来处理事故。
小宋乘坐的公交车再次起航,顺利地到达了保税港区终点站,时间显示为8时55分。没有一位乘客上班迟到,乘客们非常感激林警官,下车时,对坐在公交车上的林警官报以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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