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了解得知:现年57岁的孙大爷是个厨子,8年前孙大爷在一家馆子里炒菜时结识了洗碗的陈大妈,经过长期交流接触,彼此很投缘的大爷大妈谈起了恋爱,这恋爱一谈就是8年,期间两人感情也还是和睦,陈大妈有一个儿子,当时大爷和大妈开始谈恋爱时还在读高中,在孙大爷的支持下,现在陈大妈的儿子大学都已经毕业了,孙大爷为陈大妈和她儿子学费等花费大概4万余元。
孙大爷想着原来这也是美事,可惜好事多磨,陈大妈儿子大学毕业后,她不知为何渐渐地和孙大爷疏远了,这让孙大爷郁闷不已。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初,陈大妈干脆换号了,孙大爷再也联系不上陈大妈。想着花费的这4万余元钱,孙大爷越想越来气,就报警求民警帮助要钱了。
但面对孙大爷的求助,民警却也爱莫能助,民警告知孙大爷,恋爱期间双方普通生活消费支出,法律上一般是不得请求补偿的。对于重大或贵重的大额财物馈赠,在出资证据充分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请求对方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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