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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Uber在北美不断遭禁却不断壮大?
网上收集 2015/5/4 0:00:00 (444)
  近来国内关于查禁专车的新闻很热闹,Uber广州公司被查无疑是热闹中的热闹,看了不少相关文章,两种说法比较流行。一种说法是:Uber 能发展到这么大,国外比中国宽松得多;另一种说法是:Uber 在国外也遭到很多禁令,所以中国禁止专车不过分。两种说法哪个正确呢?

  事实上都不太对。因为一直对分享经济非常有兴趣,我已经持续很久追踪 Uber 在美国和加拿大主要城市遇到的各种状况。更直接的感受是:我所在的城市渥太华,市政执法部门已经和 Uber 进行了长达 3 个月的拉锯战,至今还没定论。

  之前我说过,当互联网遇到物理世界时,事情就不那么简单清晰了,“共享经济”一定会冲击现有垄断者利益,并和现有、可能陈旧和过时的习俗、法律、商业规则产生激烈碰撞。

  Uber 正是到目前为止,碰撞最强烈的一家公司。要说这个问题,不可避免要提及法律和政治,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也不敢担保所有法律方面的看法和观点完全正确,基于这些原因,这篇文章不适合当作指南或论据,只适合当作谈资看看。

  去年 10 月 1 日,Uber 正式开始在渥太华运营,这个时间点比进入上海还晚不少,毕竟人口比北京上海少了太多。在 Uber 开始运营后不到一周,市政府就发出通告,认为这个服务违法,他们会派出卧底来对 Uber 司机进行罚款。

  这个速度比起来北京上海禁专车,不知道快了多少倍。所以,说北美城市比中国对专车服务宽松,是不对的。几乎在 Uber 运营的所有城市,Uber 和市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都发生过冲突,就算是 Uber 总部旧金山也不例外。或许有一些说了 Uber 属于违法,但因为各种原因并不严格执法的城市(我们这就是典型代表),但直接说:欢迎 Uber 来运营的城市,我记忆中,一个也没有。

  美国、加拿大和中国最大区别,在于面对这种事时,可腾挪的空间有多大。比起中国,美国、加拿大确实有更大空间,可是和诸多评论说的不同。

  Uber与渥太华市政府持续三个月的“战争”

  先从我身边这个持续了 3 个月的故事讲起。渥太华市政部门在 Uber 进入后一周内,就宣布了违反出租车运营法规(没有商业牌照,没有雇佣有商业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且宣布会派出执法人员卧底。

  几天后,他们成功抓到两个司机,处罚措施是:给每个司机开了 650 加币的罚单。这件事立刻成为本地新闻热点,Uber 表示:罚款他们会出,坚决支持司机,并在各 SNS 上开设了“拯救 Uber”帐号。

  顺便说一句,通过 SNS 获得支持,Uber 玩得驾轻就熟,以前在美国很多城市,也是通过 SNS 获得支持,征集签名,最终反败为胜。

  那时,正好在市长选举前,考虑到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工会影响力较大,市长候选人不表达反对 Uber 的态度几乎不可能。

  常年对出租车严重不满的普通市民对 Uber 当然是非常喜欢,他们利用论坛和 Reddit 也组织了各种活动。Reddit 上,有人给市长候选人挨个写信,要求对 Uber 是否合法表态,并通过媒体公开所有收到的回信,还有人组织大家分批去见所在区域议员,严肃表达要求支持 Uber 的态度。当地各媒体都发表社论或主编观点,希望市政府重新考虑 Uber 是否合法。

  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好玩的事。

  加拿大联邦政府外交部长 John Baird 在一次会议时叫不到出租车(!!!),愤而在自己个人 Twitter 上写道:“75 分钟,打了 5 个电话,没有出租车来。今天看起来,我们确实需要来自 Uber 的竞争。”

  当然,联邦公务员,哪怕是部长级官员,也是没法直接介入一个城市事务的,不过 John Baird 在各大 SNS 上非常活跃,可以算是影响力最大的加拿大联邦官员之一,并且他还曾担任过联邦交通部长,所以尽管是以个人名义发言,影响仍然相当大,大量市民对此表示了支持和响应。

  随后到了市长选举日,Uber 宣布所有前往投票站的市民,都可以免费乘坐Uber 前往,这下就算是市政府工作人员也不好说反对意见。这个举措降低了交通成本,会让更多人参与投票选举,总不能反对吧?

  类似活动,Uber 还搞过几次。比如和 Goodwill 合作,搞旧衣物捐赠,所有要捐赠衣物的市民,只需叫一辆 Uber,把要捐赠的东西打包给司机即可,无需自己前往。

  Uber 一直是一家在市场活动上非常出色的公司,他们在各种节日进行好玩的活动,比如送冰淇淋上门,送猫咪上门等等来扩大知名度;也会开展这种涉及公共事务和慈善相关的活动,以获得更大舆论支持。

  这些活动也都符合 Uber 所说:“我们是一家科技公司,并非出租车公司”,“我们利用载具运载任何东西,并不一定是乘客”的理念,从而把自己和传统出租车公司区分开。

  市长选举结束后,对 Uber 打击也没这么积极了。之后 2 个月,只有一次冰球比赛结束时,抓过一个司机,也是罚了 650 加币。新年夜时,市政府表示会再派卧底,但为避免遭到太大批评,同时当天公交车全部免费。尽管如此,市民和媒体对市政府浪费纳税人的钱的批评,从来没少过。

  去年 12 月,曾有一位议员提出专门针对 Uber 的法案,试图把罚款上限扩展到 3 万加币,而不是最多几百加币。转天,Reddit 上该议员所在区域市民就去了他办公室抗议,同时,去他竞争对手议员办公室表示支持。

  不过据媒体分析,这样的法案,一般连进入到投票阶段都很难,通常都只是个形式,所以应该也不会造成实际影响。

  与此同时,Uber 对手们,出租车司机和公司们也没闲着,他们组织了人在 Twitter 上攻击 Uber 支持者,行为模式和中国微博上常见的水军,差不多。

  比如,本地一个小餐馆发 Twitter 说用了 Uber 感觉很不错,他们就立刻跟上去评论说:你太没有社会责任了,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去你的饭馆吃饭了;本地电视台记者搭乘 Uber 去采访,在 Twitter 上被他们攻击:“科技这么好,我们盼着哪天机器人来写新闻,你们都失业吧!”。

  很快,其中最活跃的一个攻击者被人们指认出来是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联盟成员。本地媒体以“Nasty(肮脏下流)”为标题报道了此事,出租车公司遭到了舆论更大的谴责。

  这就是到今年 1 月止,在我们这个城市 Uber 和政府之间发生的事。可以看到,几乎和任何其他地方没区别,当地垄断者当然不会把市场拱手相让。

  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 Uber 这家公司,一向采取“硬碰硬”的方式对待所有问题,大概不是这种性格的创始团队,根本不可能把这家公司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相对 Uber 历史上遭遇过的问题,中国专车服务运营者面对的情况反而没那么糟糕,至少,中国专车服务还没遭到过完全禁止的待遇,Uber 在美国不同城市已遭遇过很多次。

  Uber 在北美不同城市遭遇到的状况是区别很大的/在一些地方,是直接被禁止,比如多年前在旧金山就被禁止过。那时,他们公司名字还叫 UberCab,旧金山以没有出租车牌照为名,发了禁令,随后公司改名,把 Cab 去掉,从此开始坚称自己不是出租车,从而避开了那条禁令。

  在麻省,Uber 是被以非法使用计价器为名禁止的。按当地法规,计价器是一个专用设备,利用 GPS 和手机计费是违法的,但后来,他们发现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已经在评估 GPS,准备做为合法计量设备,所以这条禁令也就被撤回了。

  在我们这个城市渥太华,似乎找不到一个特别明确的法规来禁止它,且对非出租车运营罚款,还是有上限,相对中国动辄几万人民币罚款,以及可以扣车,几百加币且无法扣车的罚款,确实很少;再考虑到用车费用比中国高很多,司机收入也高很多,这几百加币就显得更少了。这就让 Uber 可以通过“我们出罚款,你们放心开车”这种强硬方式拖延下去,一直拖到通过立法流程得到真正规范地支持那一天。

  故事讲完了,但要理解 Uber 在北美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就不得不牵扯到法律和政治制度。

  Uber立足北美的五大原因

  先来做一个非专业的解释,美国和加拿大(美国路易斯安娜州和加拿大魁北克除外),都是采用普通法的国家。普通法是种判例法,它往往不靠成文法律条目来判决,更多取决于法官判断,一个法官的判决,可以被以后的案例引用。

  这和中国采用的,靠法律条目判决的大陆法系完全不同(中国从制度上分算大陆法系,但事实上的情况大家都懂,所以在中国也不能单纯按法律条目做事)。

  政治制度方面,美加政治制度有较大区别,但三权分立这一点,是相同的。这和中国的区别就更大了。

  在美加,要立法就要经过议员投票,这本身就是个各方势力妥协的过程,前面我们说过,有表示支持 Uber 的议员,也有表示反对的,还有虽然自己反对,但选民跑去抗议,以至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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