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8日),我市召开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对近期水源保护进行部署。苏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为2014年-2016年,2017年国家将对苏州试点工作进行考核,今年还将开展中期评估,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
各地都要开展水源地水质突变风险排查。吴江、高新区年底前要完成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工业园区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围网拆除并依法划定保护区,张家港、常熟市要尽快完成应急水源地配套工程建设。沿江三市要尽快启动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张家港、常熟等地要尽快按规划实施管网互连互通工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强河道养护、漂浮物打捞。太湖、阳澄湖沿线各地切实做好水草打捞和蓝藻防控工作;开展城乡黑臭河道排查,2017年底前全面消除河道黑臭现象。
各地还要加强水环境治理力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年用水量50万吨以上企业要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同时,要实施断头浜打通工程、拓宽改造束水河段、建设调水引流工程、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湖泊综合整治工程,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提高水生态修复能力。要依托苏州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加大生态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开展城区河道的生态化改造,对太湖、阳澄湖、胥江等重点湖泊和主要河道开展水生态监测。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全市上下持续加大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实施力度,同步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还率先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都被列入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对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水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不高,部分河道黑臭现象反复发生,水面率逐渐减少趋势尚未遏制,部分地区随意侵占河湖现象屡禁不止,城乡防汛排涝能力还有待提升,大家的水意识还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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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