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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一审:利用网络募捐首次写入法律
网上收集 2015/11/1 9:13:44 (1680)

  30日提请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慈善募捐分为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募捐。

  《草案》同时确立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制度,规定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值得关注的是,利用互联网募捐首次写入法律,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解释说,这是根据开展网络募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同时尽量避免重复募捐或者网络欺诈等现象。

  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规模较大,初步估算已有数千家,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开展互联网募捐的需要;省级以下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规模较小,多数从事的是慈善服务业务,要求其在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有利于互联网募捐的规范化。

阅读(168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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