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事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22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号)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21号),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08年6月28、29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报名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4日10:00至4月25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4月21日至25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阅读(452)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