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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网上收集 2008/4/7 10:40:15 (37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有一技之长的工人,可以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根据《意见》,持有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工种岗位工作,经本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即可申报技师。对于在企业生产中确有绝招绝活者,可由企业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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