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路桥区委组织部、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1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1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6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路桥区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可于2010年12月3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路桥人才网(www.lqrc.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路桥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2.区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参加路桥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1年路桥区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路桥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截至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路桥区区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路桥区乡镇、街道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1年1月4日。
6.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网址:http://gwy.zjr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1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1年1月6日、1月10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月21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日--1月21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已缴费人员到路桥区委组织部(路桥区政府大楼8楼)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6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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