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套,一块位于深港接壤处的两平方公里大小的冷清土地,因为深港政府反复提及,近年来成为热门话题。本月16日,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北京参加党的十七大会议时,高调宣布深港已就河套开发初步达成共识,目前已进入环境评估阶段。
环评只是第一步,河套未来是做高科技还是商贸,又或者是搞房地产,各种方案都在深港间频繁提出。近日在深圳出席高交会的香港官员说,这块地到底做什么,现在谁都不知道。
在评述深港政府合作开发河套时,李鸿忠用“逐渐达成共识,目前渐入佳境”12个字来形容深港共同开发的河套地区的进展。
河套片区位于皇岗口岸和落马洲之间,目前被香港列入禁区,普通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但该片区绝非普通之地。河套毗邻香港的米埔湿地,已被列入《拉姆萨尔湿地公约》的湿地,拥有大片红树林和许多极具生态价值的鱼塘、潮间带虾场(即基围)、泥滩和河口浅海等。
开发起步成立环评专责小组
尽管深圳政府多年来一直希望开发该片区域,但港府出于环保、安保等方面的考虑,一直未有明确答复。最近两年,香港政府对开发河套的兴趣渐渐变热。
据了解,目前深港共同开发河套地区,双方政府正在做两方面的工作。一个是环评,该事由深圳市一名副市长、香港一名局长专门成立一个专责小组,正在商讨进行,两边都高度重视。另一个是土地用途问题。
双方对开发河套地区的环境评估工作都高度重视,环境评估的结果会对目前的环境生态状况,何种形式的开发分别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以及对深港联合如何开发河套地区提出建议。在环境评估上双方都已经有共识:开发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确保开发不会破坏湿地的环境。
开发方向方案众多悬而未决
在过去20多年间,关于河套地区开发方案数不胜数,主要焦点集中在发展何种产业上,如跨境工业区、金融发展区、文化产业园区、会展中心区、大学城区等。其中发展以研发为主的高科技业和教育、会展为主的现代化服务业得到了两地政府和商界人士的认同。
但最终确定向什么方向开发,深港双方至今未能取得一致。本周一,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在深圳出席高交会时,也曾被香港媒体追问河套的开发方向,马时亨当时以“还在研究之中,没有明确目标”作答。而陪同马时亨参观的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刘应力也表示,马局长说的情况就是深港双方共同研究的情况。
记者在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深圳市市委书记李鸿忠曾公开就河套的开发做过一次阐述。李鸿忠表示,河套地区的开发遵循“一高一低”原则:高新科技产业,低污染,寸土寸金的地方不能有污染的项目。
李鸿忠表示,河套地区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涉及到“一国两制”,此事将纳入深港合作议程,最终形成共享CEPA优惠、整合双方资源、两地优势互补并被两地都认可的全新开发方案。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郭万达曾经表示,港深之间的河套地区,可以考虑作为两地的金融商业中心,若设人民币离岸中心,他更认为河套可作为未来港深都会的地标。郭万达认为,其实河套该如何开发,最终的还是由市场决定发展内容。
管理模式如何通关更利往来
深港共同开发河套地区意向已经确定,无论日后进行何种开发,开发后的管理层的组成、何种管理方式都需要双方达到更多认识。如果涉及到要新开设边境口岸通道,则属于中央事权,需要得到中央批准。如果不开设口岸,如何保障双方人员的自由往来也是一个问题。
据香港智经研究中心的《建构港深都会》报告建议,深港两地最好先以河套地区的合作,建成“特区中的特区”,透过发挥其特殊地理优势,成为“港深都会”的示范区。这样,河套地区应率先进行两地人员流动的探索,深圳人员自由进出或“简单进出”该地。
有深圳政府官员则表示,在通关安排上,河套地区可看作独立于深圳和香港之外的第三方,深港与河套地区的人员出入,实行非常便捷的管理;双方只“管出不管入”的管制措施,可满足港人、外籍人士和内地人自由进入河套地区。
河套地区
1985年,深圳与港英政府时代的香港当局就有关深圳河的排污、防洪等治理方案达成共识。1997年,深港合作治理深圳河时,把弯曲的河床拉直,用泥沙填平,“造出”了一块河套土地;经过河道的治理,原来属于深圳管辖的河套地区因为深圳河的拉直,原来属于河北的河套地区变成河南的地带,并纳入香港版图,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辖范围。
国务院在1997年7月1日颁发第221号令,就河套区的权属问题作出澄清,规定业权仍归深圳所有,而香港则拥有该区域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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