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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月底开展
网上收集 2008/4/25 16:44:40 (756)

    从4月28日起至7月底,我市将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是记者昨日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副市长邓志广在东莞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省督查组将莅莞督查

  会议总结了今年全省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对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地要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此项工作。省有关部门还将组织7个综合督查组和多个专业督查组,从4月24日起分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全面督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据了解,从4月28日起至7月底,我市将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内容包括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通过企业自查、各镇街排查、市有关部门抽查等形式,进一步消除我市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抓好四类场所隐患治理

  “安全是稳定的前提、是发展的保障。”李毓全表示,我市要以永不言胜的决心狠抓安全生产,要以更严更细的措施强力整治隐患,要以高度严明的纪律落实工作责任,要以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宣教培训,要以有备无患的态度强化应急管理。

  李毓全强调,要重点抓好四类场所的隐患治理工作,严抓易燃易爆场库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整治,必须对全市易燃易爆场库进行逐间排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实行定人跟踪、定期检查,整治不到位的要坚决关闭;要严抓“三小”场所及出租屋的隐患整治,要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巡查;要严抓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整治,对学校、福利院、车站、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要严抓废品收购站的隐患整治,要重新审查、适度控制全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网点的数量,对存在重点安全隐患的站点,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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