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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孕妇拐女婴蒙丈夫
网上收集 2008/4/25 16:47:46 (637)
    为欺骗丈夫,证明自己能生育子女,王某在谎称怀孕后,拐走一名女婴并称是自己所生,后女婴因病死亡。近日,市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被拐女婴父母人民币十万余元。

  市人民法院介绍说,2006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自认为不能生育,怕其丈夫孔某山(两地分居)知道,于是向丈夫假称其已经怀孕。2007年5月29日,王某来到沙田镇某村,伺机拐骗一个婴儿给自己圆谎。此时,刚好遇见该村的谢某蓉带着自己2007年5月7日生产的女婴。王某便故意接近谢某蓉,和其搭讪。

  两人渐渐熟识之后,同年6月24日,王某约谢某蓉到沙田镇某商场购物。王某以自己先结账,帮谢某蓉抱孩子在外面等候为由,趁机抱走女婴并逃离现场。王某带着女婴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某村与丈夫团聚,并欺骗丈夫孔某山该女婴是其早产所生。随后,夫妻俩在该村共同生活,并且抚养自己的“女儿”。同年8月,女婴因病死亡,王某夫妇将女婴埋于出租屋后的小山处。公安机关接报将王某抓获归案,并起回被拐女婴尸体。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拐女婴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十万余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拐骗婴儿使之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同时,因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小孩脱离其父母的监护并最终因病死亡,被告人王某依法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近日,市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人民币105362.50元。

阅读(63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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