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谭女士去东城同沙社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取钱,她惊讶地发现银行代扣了她3800元的电费和滞纳金。据谭女士介绍,她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签了电费代扣协议,每两个月都会自动在她银行账户上扣钱用来代交电费。
供电公司抄错电表
“银行那边说我电费单上显示的我2006年3月份用电3712度,除了电费没有交之外还要交滞纳金,一共3800多元。”谭女士回忆,“那一次是东城供电公司抄错了电表,本来用电128度,给抄成了3712度。”她就立即找东城供电公司核实,当时就改了。“这个事情按理说,在当年就解决了的,怎么现在又出现这样的情况?”谭女士很不解。
3800元钱用作预收
谭女士为此,又在银行和供电局来回奔波了数次。谭女士告诉记者,东城供电公司经过调查,发现是登记错误,决定将多扣的钱做预收抵扣电费。
东城供电公司的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将已经扣款的3800元中的1534元的滞纳金用作了预收抵扣的费用,用来每月给谭女士抵扣电费,而且3月已经抵扣了300多元。但是对于剩下的2300元的电费,谢姓负责人却解释不清。
谭女士很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存的那些钱是要做其他事情的,无缘无故扣,现在我还取不到现金。”
多收的电费将返还
24日上午9时许,东城供电公司的负责人和谭女士一家对此事进行了协商,该负责人将会在今日将谭女士的用电清单打出来,多扣的钱将会返还到谭女士的银行存折上。
市供电局的市场部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如果谭女士的情况属实的话,被多扣的钱肯定会退还。但是已经做了预收处理的300多元,就不能退还。谭女士一家经过昨日的协商后,对目前的处理结果表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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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