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工业用电排名第一的大户,东莞的节能减排再获进展。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发改委和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2007年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通报》显示,东莞的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列全省第二,仅次于韶关市。为了更好地落实节能降耗,东莞将把节能监管范围从70家大企业扩大到900多家年综合能耗在千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能耗降幅仅次于韶关
根据《通报》,2007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为0.74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3.15个百分点。其中,东莞市的单位GDP能耗为0.778吨标准煤/万元,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九,比上年下降了5.36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二,仅次于韶关市。
在单位GDP电耗方面,2007年东莞市单位GDP电耗为1675.7千瓦时/万元,比上年下降了7.64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二。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方面,东莞市为0.92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0.07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七。
此前,省下达给东莞的降耗任务是,至2010年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按照这一任务要求,东莞5年间平均每年要降耗4.36%,去年完成的情况超过任务要求。
节能监管企业扩大为900多家
为了完成2007年的节能降耗任务,东莞专门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任务下放到镇街并逐年考核。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还对70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编制节能规划和能源审计。
在资金上,企业节能降耗也获得了市财政的支持。2007年全市共有39个清洁生产、节能降耗项目,获财政扶持4474万元,带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投入合计5.4亿元。对比2002年,2007年列入各级技术进步项目计划的项目数、财政扶持资金和带动企业投资额分别为9.8倍、11.8倍和10.2倍。
为确保省确定的节能降耗任务顺利完成,今年将扩大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范围,900多家年综合能耗在千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都要纳入监管范围。而目前的监管范围仅局限在全市70家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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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