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发改委和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07年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通报》。在21个地级市中,东莞市的单位GDP能耗为0.778吨标准煤/万元,位列全省第九,比上年下降了5.36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二,仅次于韶关市。
在单位GDP电耗方面,2007年东莞市单位GDP电耗为1675.7千瓦时/万元,比上年下降了7.64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二。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方面,东莞市为0.92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了10.07个百分点,降幅位列全省第七。
据了解,东莞市经贸局将扩大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范围,将年综合能耗在千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约900家)均纳入监管范围,并协助东莞神华水煤浆项目尽快投产,推进工业锅炉改造和水煤浆的推广应用。此外,还将出台《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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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