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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家中被盗索赔无果
网上收集 2008/10/14 17:47:57 (444)

    10月13日上午寮步镇乐先生来电:租住在无证出租屋被小偷偷了1万多元钱的财物,房东一分钱也不赔偿。

    9月28日,家中被盗的乐先生在和房东进行了10多天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昨日打来电话抱怨此事。

  【事主介绍】

  家中被撬索赔无果

  一个多月前,乐先生和妻子在寮步镇的红荔市场附近租住位于1楼的两室一厅。“出租屋没有许可证的,所以不用缴税,租金相对来说比其他的出租屋便宜很多。”乐先生没想到简陋的出租屋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损失。

  就在9月28日晚上10时20分,乐先生回到家中就发现,两把门锁都被人撬坏,屋内已经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的乐先生立即报警,“警察认为,小偷作案时间至少有两个小时。”经乐先生清点财务后发现,现金和妻子的首饰共价值1万多元的财务不翼而飞。

  乐先生认为,门锁被撬是房东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于是,他向房东提出了赔偿的要求。但是,房东以“乐先生没有交纳任何管理费,协议上也没有写明看管财物”为由拒绝赔偿。

  【相关部门】

  有证出租屋比较安全

  寮步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朱荏民先生告诉记者,市民租住出租屋时,最好要认准具备有经营资格的出租屋。

  朱先生认为,租住有证的出租屋安全系数更高。若担心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可在当地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购买意外保险金。“这样出事后就能得到一定的赔偿。”朱先生说。

  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刘国平律师也建议,市民租住出租屋前,在和房东签协议时,尽量争取注明财产若被盗损失该谁承担的条款。

阅读(44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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