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0月30日),2007年度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会结束后,深圳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惠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拍卖价格偏高是我们预料中的,今后会陆续向市场投放出租车,到2011年,我市出租车保有量规划应达20000辆左右,约为现在的一倍。”
陈惠港对记者说:“由于已经有14年没有拍卖过出租汽车牌照,本次拍卖的价格方面偏高,是我们预料中的。但这是市场和企业行为,政府只是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并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这次拍卖的总体效果比较好。出租车市场应该还有一定的空间,所以从今年开始到2011年,我们会每年分批陆续投入,其中,市区内的红色小汽车自本次投入2000辆后,到2008年还要投入2000辆,到2009年投放1500辆,2010年投放1000辆;2011年投放1000辆。为解决特区外“打的难”问题,计划自2008年起在特区外分期分批投放不超过3500辆绿色出租小汽车。至2011年我市计划新增11000辆出租小汽车。当然,以上投放计划和投放规划可以根据出租车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增加大量出租汽车会不会给出租汽车市场带来影响?陈惠港认为,将会导致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市场价值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