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政府昨日下发《2007年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今后每两年考核一次。
昨日,市政府下发了《2007年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决定从本月开始,对全市113个单位200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本年度各镇街、各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个月内整改。
考核意见将公示10天
据悉,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接受考核的113个单位包括: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莞有关单位、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时间从11月1日至12月14日,分自评和抽评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在抽评考核中,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调查问卷等方式和“一听、二看、三问、四访”的方法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这次考核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等参加考核的过程。
根据《方案》,11月15日前,被考核单位要将自评考核形成的书面材料报送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12月14日前,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分组对被抽评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后,将在新闻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政务公开考核每两年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政务公开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等。考核结果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今后每两年考核一次”。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细则》,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定当年度各镇街、各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个月内整改,整改结果报考核小组。
同时,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由市监察部门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被考核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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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