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原定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360元/人的月低保新标准有望再度提高到380元/人,昨日,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新的低保标准方案已经拟定,该标准将高于380元/人,同时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标准有望提高,方案将于近日报送东莞市政府。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361元/人的月低保标准为全国最高,若提标经过东莞市政府批准,东莞市的低保标准将居全国首位。
城乡低保对象有9000多户
目前,东莞市有城乡低保对象近2.7万人,共计9000多户,当前实行的补助标准为城市居民320元/人,农村居民300元/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今年8月份,经过东莞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东莞市月低保标准将统一提高为360元/人。
东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预计,提标后,低保人数将扩大到3.6万人,按人月差额救助120元计算,每年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约5144万元,年增加支出1868.33万元。
“低保标准还有望再度提高”。东莞市民政局局长杜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民政部门已对低保情况进行调研,由于物价上涨,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局近日将联合财政部门正式向东莞市政府提出建议,将原计划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360元/人的月低保标准再度提高。
低保家庭子女助学金将提高
有关人员透露:新标准将高于380元/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与低保保障金相关,困难家庭子女的助学金标准也将相应提高,相关人员表示,在对东莞市政府提交的建议中提到:目前,东莞市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5000元,建议提高到7000元以上,高中(含职校)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
此外,对于一些不符合低保标准,家庭又确实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在读子女,民政部门也建议东莞市政府给予低保助学金标准的50%的补助,即大学生每人每年至少3500元,高中(含职校)生每人每年至少1500元。
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程序
1.由户主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填写《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3.村(居)委会审查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核实
4.经审查核实后对外公示7天
5.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村(居)委会加具体意见,并附两委干部会议记录和签名报镇社会事务办
6.镇社会事务办审查核实
7.东莞市民政局审批
8.镇财政每月10日前拨款到低保对象的农村信用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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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