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我省沿海又一海底文物——“东海平潭大练岛Ⅰ号”元代沉船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于11月初正式启动。据悉,由于元代沉船文物遭遇渔民和不法人员的疯狂盗捞,破坏和流失严重,此次发掘属于海底文物保护系统工程中的抢救性措施。而据专家透露,此前的“碗礁一号”古沉船被盗走的文物超过1万件。
“大练岛Ⅰ号”
至少已经被盗过三四次
平潭县海域有一座名为“碗礁”的礁石,当地渔民在捕鱼时,渔网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瓷碗、瓷片,起初渔民们并不知道这些瓷器是海底文物,一些渔民将完好的碗带回家喂猫喂狗用,更多的直接将其扔回了海里。
2005年6月,“碗礁”海域下的一只木沉船被当地渔民发现,之前被不断捞上来的瓷器有了新的名称——“古董”。一时间,当地渔民、专业潜水员和各地文物贩子参与其中的海底文物盗捞活动随之上演。迫于文物破坏和流失的严峻形势,一个多月后,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队首次对这艘被命名为“碗礁一号”的沉船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发掘出古代瓷器等文物1.6万件。而根据专家估计,从这条船上被盗走的文物超过一万件。
国家水下考古中心领队、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说,“碗礁一号”沉船载的是康熙年间的景德镇青花瓷,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在发掘之前船上的文物已被严重盗捞,其中一个船舱被洗劫一空。
“碗礁一号”的发现在当地渔民中间掀起了一股海底捞宝热,并迅速蔓延至南面的莆田市南日群岛海域。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舰艇大队大队长郑剑上说,莆田南日群岛暗礁多,发现古沉船也多,岛边有个村的村民一度全都去打捞水下文物。
此次实施抢救性发掘的“大练岛Ⅰ号”也是被盗捞极为严重的一处水下遗址。据2006年9月被当地边防抓获的一名林姓盗捞者供认,自己绝对不是第一个盗掘这条沉船的人,从水下情况看,这条船至少已经被盗过三四次。
去年9月10日至12日,平潭大练岛沉船遗址刚被发现时,非法打捞者就对沉船连续盗捞了两三个晚上。
为海底文物 盗捞分子组建“股份公司”
我省沿海水底文物盗捞为何如此猖獗?福建省考古队队长栗建安分析,海底文物尤其是海底瓷器在文物黑市上价格很高,有的一件瓷器价格高达五六百万元,一夜暴富、一件瓷器暴富,愈发刺激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据了解,在历经2005年“碗礁一号”引发的“盗捞文物热”后,盗捞团伙不仅具备了一定的文物鉴赏知识,也更新了一批先进的打捞设备,盗捞和交易手段日益升级。莆田市南日边防派出所所长林春凤说,在2005年查获的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案件中,盗捞者驾乘的只是木质小渔船,“水鬼”使用的也是极其简陋的潜水设备。而2006年查获的几起同类案件中,木质小渔船变成了大马力机船或高速摩托艇,潜水设备也换成了进口的先进潜海设备。
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非法打捞活动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向,盗捞者加大资金投入,结成暂时性的“股份公司”,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和设备入股,按股分红。典型的情况是,文物贩子的资金+专业潜水员的技术+本地渔民对海况的熟悉,就构成了一家“公司”。据悉,仅莆田就有十多家这样的“公司”。
福州公安边防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为逃避打击,盗捞团伙通常选择深夜从偏僻澳口出动,他们将文物打捞出来后,立即采取专船运送方式,人货分离、异地上岸,文物基本上由买家直接运走,整个过程中间环节少,时间非常短。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文物玩家”甚至直接在打捞现场进行鉴定,如果认定是比较珍贵的文物,马上用摩托艇转移。珍贵的文物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销售出去,一种是直接在海上与台湾文物贩子交易,另一种是陆上交易,主要卖给香港、上海等地的文物贩子。
“沉宝”保护 仍存多个难点需解决
“目前我们水下文物主动发掘很少,几乎全是追着不法分子的盗捞进行,工作的状态就像是救火。”一位水下考古工作者对记者说。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一份《关于开展沿海古沉船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当前海底文物保护存在多个难点:沿海一些群众对盗捞行为的违法性质认识不清,一些乡镇、村居组织的群众工作不到位,使得相关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目前防范和打击盗捞贩卖走私古沉船文物主要依靠公安边防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古沉船海域复杂,夜间执勤安全系数低;公安边防部门警力不足,海上执法装备落后,无法有效保证巡查等。
有关文物保护专家认为,加强海底文物保护要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应拨出专项经费;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对盗捞和私贩文物行为依法惩处,该判就判,体现威慑力;同时文物管理部门应尽快确定重点区域,以利于重点巡逻和保护。
莆田市博物馆副馆长柯凤梅说,保护海底文物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和地方都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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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