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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举报违法排污获奖8万
网上收集 2007/11/24 15:07:30 (446)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1个多月了,情况怎么样?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一市民因举报虎门镇一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属实,将受到8万元的奖励。

  据悉,1个多月来,市环保局接到23宗群众举报,其中18家存在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根据“办法”,举报人将得到企业罚款30%-80%的奖励。

  18家企业被查处

  “有奖举报制度实施1个多月来,举报专线12369就陆续接到了23宗群众举报,涉及22家工业企业,其中一宗属重复投诉。”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对这些举报都进行了查实,有18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群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的准确性超过了80%。

  在18宗经查证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中,以造纸、五金、制衣企业居多,主要分布于清溪、虎门、大朗等镇。个别企业情节恶劣,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埋设的暗管直接排放。

  举报人最高可获奖8万

  10月初,12369举报专线接到一市民的电话,称虎门镇一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的行为。随后,环保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结果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并将部分生产废水直接由暗管超标排放。

  环保部门当场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直排生产污水,拆除直排暗管,恢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将所有生产废水按要求处理,并依据有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根据办法,首批成功举报18家企业的举报人将获得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企业罚款的30%-80%,最高的额度可达到8万元。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市民举报100%调查跟进

  “对于市民的举报,我们做到100%调查跟进。”这位负责人表示,接到举报后,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将根据举报线索到现场,调查取证被举报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化验送检水样之后,形成监测报告报送环境监察分局。

  “环境监察分局将调查结果及处罚意见移交市环保局法规科,由市环保局法规科审核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及奖励意见。最终结果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奖励金的审核结果,市环保局财务每月定期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核准后,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阅读(44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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