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时,都忘记检查眼镜商店的资质。而东莞食品药监局检查人员提醒,该类商品都属于医疗器械,需要凭证经营。
昨日下午,市食品药监局检查人员在市区温南路一家眼镜店检查时发现,该眼镜店出售多类隐形眼镜护理液,但都属于无证经营,因此责令货品下架。
“很多眼镜店都出售隐形眼镜护理液,但隐形眼镜以及护理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这家眼镜店就属于无证经营。”检查人员告诉记者,拟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必须将护理液和隐形眼镜撤架销售。
此外,东莞食品药监局还表示,目前隐形眼镜验配大多与一般眼镜验配在一起经营,但是药监部门已经要求眼镜店必须为隐形眼镜开辟专门的区域,在专门区域要设洗手设施和洗手烘干机,保证顾客在洁净的状态下,试戴隐形眼镜,并且要配备屈率仪和裂隙灯等仪器,专门区域要定期紫外线消毒,配镜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核发的验配师资格证书,并经省级药监部门的培训,验配师必须教会顾客正确使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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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