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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短信辞职 盟校集体拒收
网上收集 2007/11/29 13:24:40 (418)
    核心提示

  没有和学校履行任何辞职手续,只向校长发了一条短信,虎门外语学校的一位老师说不干就不干了,近日,这位老师被列入了《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缔约学校的“黑名单”,依据该公约,缔约学校不能接收该名老师到校任教。据了解,这是《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自今年3月28日签订以来,缔约学校首次依约处理教师“恶意辞职”事件。                          

  民校缔约抵制“恶意挖墙脚”

  上周,虎门外语学校一位老师在聘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只简单向校长发了一条辞职短信,就丢下一帮学生和上到一半的课程走人,而这种情况该校并非头次遇到,今年2月,该校3位老师以类似方式单方面辞职,却被学校发现实际已被其他民办学校“挖”走。正是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这些恶性竞争,今年3月,东莞18所民办学校缔结了《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

  作为《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的首批缔约学校,虎门外语学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各缔约学校,依据公约,各缔约学校都不得接收该名教师来校任教,以共同抵制类似的恶意辞职行为。

  据了解,这是《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自今年3月28日签订以来,缔约学校首次依约处理教师“恶意辞职”事件。据介绍,首批18校缔结民校公约后,道滘、石排、企石、大岭山、石龙、黄江、厚街7镇也分别根据本镇民办教育情况,对公约内容做了适当修改,组织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签订公约。

  据悉,为了强化自律的效果,目前东莞已起草有关章程,并酝酿在全市范围内组建民办教育协会,以期通过这一行业组织来进行自律管理。

  教师:有人叫好有人弹

  对于这一旨在规范民校“恶意挖角”的措施,缔约学校普遍予以认同。一所缔约民校的校长表示,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使没有公约约束,也应该予以抵制。

  另一所缔约民校的田老师也认为,如果老师单方面辞职责任在老师的话,民校公约的缔约学校确实不应对其予以聘用,如果责任在学校的话,那么在聘用这位老师之前,也需要与他的原学校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但不管怎样,民校自律公约都是要维护的,只有民校都自觉遵守,民校自律公约才能更好地维护民办学校的利益。

  但也有一些在民校任教的老师却因此倍感压力。一位李老师就表示,“我想辞职学校又不准,那只有一走了之了,如果其他学校因此就不录用我,这不是不公平吗?我的权利又有谁来保障?”

    众说纷纭

    律师:行业规范也要顾及个体权利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刘建荣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做好工作的交接,如果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前就与其他单位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本身法律就是不允许的,如果老师擅自离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学校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依法追究相关老师的法律责任。

  刘建荣律师同时指出,学校之间缔结的公约目的在于行业自律,规范缔约学校的办学行为,公约的规定应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在具体执行中对教师个人的权利也应该兼顾。

  教育局:规定将更加完善

  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民办学校自主发起订立《东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以来,受到公约的规范,东莞市教育局收到来自各学校的关于恶性竞争的投诉明显减少。

  同时,公约对于教师权利的保障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缔约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聘用时间和待遇,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一些老师的担忧,该负责人表示,民校自律公约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新事物,还只是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一个初步的自律条款,更类似于行规。

  他表示,将考虑在今后成立的民办教育协会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做出更加完善和系统的规定。

阅读(41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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