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一场特殊的诉讼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13岁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事实上,这是一个迂回诉讼。晶晶更严重的病是输血感染的艾滋病,但当地规定这种诉讼不得立案。
38岁的孟珍(化名)和丈夫提前20分钟来到法院。他们作为女儿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岁的晶晶独自等候在临时借住的家中。和孟珍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十几名同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属。
法庭并没有准时开庭,直到8点50分,被告方渑池县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才走进审判庭。律师的迟到“点燃”了患者家属们的怒火,“你怎么替医院说话?要是你孩子被染上呢?”
这时,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负责人走过来,笑着跟孟珍说:“今天不开庭了,法官出差了。”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孟珍,她“嘭”地推开审判庭的后门,找到值班的法官说:“你们开庭不开庭?不开庭我去喊院长!”
虽然是以丙肝的名义起诉,原告律师仍然在法庭上提出了“医院输血导致患者感染丙肝和艾滋病”的指控,并出具了相关证据和票据,提出索赔16万余元,并追加2万元医疗费的要求。
今年春节前,常年拿药当饭吃、打针不知道疼的晶晶又病了,咳嗽、发烧。2月16日,晶晶再次住进渑池县人民医院,诊断医生仍是她熟知的杨大夫。诊断结果:上呼吸道感染。
抽血,检查。检测结果出来时,医生对着孟珍“吼”:“你女儿输过血没有?”
孟珍说:“没有。”
“再仔细想想!”
“输过血浆没输过血。”
“一回事!你女儿得的是艾滋病!”
孟珍蒙了,她问:“啥是艾滋病?”医生愤怒了。
医生让孟珍将女儿从西京医院转到西安唐都二院感染科。搞明白艾滋病后,孟珍一路上泪如雨下:“老天爷掉块石头咋偏偏砸到我女儿头上?”
3月29日,晶晶出现休克,病情恶化。医生建议,转到北京地坛医院治疗。“当时晶晶都不能走了,只能背着走。”4月份,晶晶在地坛医院经过治疗,病情得到控制。
这时,孟珍突然回想起渑池县医院裴大夫的“莫名”提醒,才觉得别有深意。晶晶的病常年看不好。一次,在医院走廊,裴大夫跟她说:“暑假带孩子去西安查查病,河南查不出来。”她没有留意,心想:“发烧感冒去什么西安啊!”
诊断结果出来那一刻,孟珍明白了,给女儿输过血的杨大夫,为什么每次在街上碰到总躲着她走。
孟珍几乎要疯了。
院方承认输血感染
孟珍没有找到当年晶晶在渑池县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始不承认给晶晶输过血浆。
孟珍唯一的有力证据是女儿晶晶一份1995年12月18日的出院证,入院日期为1995年12月9日。这份证明,只能证明女儿曾在渑池县人民医院住过院,却不能证明医院为其输过血。
去医院要病历,院方称“保管不善,找不到病历”。
为拿到病历,孟珍每天跑到渑池县人民医院“贴身”跟着院长,“走哪儿跟哪儿”;死盯着当年给女儿输血浆的大夫杨素娥不放,“踢开办公室”,“跟到家里”,并说,“女儿有个三长两短,跟你一命抵一命”,搞得“医生杨素娥压力很大”,最终渑池县人民医院步步妥协。
今年4月27日,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具第一份证明:“因我院1997年以前住院病历保存不完善,1995年住院患者晶晶的病历,经查找后未找到,可能已遗失。”
孟珍不满意,再次“闹”到医院。6月25人,院方在压力下最终承认:“我院承担对病历保管不善的相应责任。”
拿到两份证明材料,今年9月26日,院方与孟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中,院方首次承认“患者晶晶1995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住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输过血浆”,并承认晶晶感染了艾滋病的事实。
协议中,院方同意“每年支付艾滋病补偿款”,“照顾”患者急用钱,医院先支付了两年的费用。
迂回起诉医院
从检测出女儿感染艾滋病,到寻找证据起诉医院,孟珍经历了一个由死到生的过程。
确定艾滋病后,3月27日,孟珍带女儿从西安绝望地回到渑池。第二天,她将50平方米的房子匆忙以2万元卖掉,揣着亲戚们资助的钱,带女儿到北京地坛医院。“路上跟老公说,要不带女儿到海南旅游一趟,跳海死了算了!”
4月初,刚到地坛医院的孟珍极度恐惧,病房里的什么东西都不敢触摸。“一个月不洗脸,不洗头,进病房从来不敢坐。吃饭时,一看见老乡来找我们,拉着女儿就跑。”孟珍说,“怕被人抓起来,给软禁了!”
后来,住院的老乡介绍她认识了一民间艾滋病组织的负责人李丹。“李丹免费给我们提供资料,又带我们逛北京城,还带我们去吃饭。”当时,越想越觉得李丹是骗子,孟珍心想,“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对李丹的建议,她只是应付着,“一边听,一边忘”。只是,她每天将包里的钱裹得紧紧的,把女儿看得牢牢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李丹和病友们的善意终于打动了孟珍,孟珍终于相信“天下还是好人多”,明白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致“不知道怎么去感谢对方”。6月份,从北京回到渑池县,孟珍主动去寻找更多的感染者,与患者交换信息,收集证据。
拿到补偿协议后,孟珍决定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连续去了两次,法院都不立案。法官说,艾滋病案件省内法院不立案。
无奈,她只好以“输血浆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法院终于受理此案。
未知的感染人数
寻找证据过程中,孟珍找到了一个个“隐身”在人群中,与她有同样经历的艾滋病患者家属。一些患者家属得到了补偿,还有的患者死在家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渑池县城关镇涛涛(化名),男,1995年4月8日生。1995年8月21日,涛涛因腹泻到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以孩子身体太差为由给涛涛输了三袋血浆。2005年7月,涛涛因骨折住进洛阳市正骨院,检测出艾滋病病毒。2006年4月,家属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因病历丢失和医院不提供病历,被迫撤诉。2007年3月26日,涛涛在家中病故。因住院病历丢失,涛涛的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只有一张HIV检测报告。
还有患者,耗时长达3年,起诉医院后获得补偿。
在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查明了艾滋病血液的来源———1994年3月到1996年3月间,焦作市卫校向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多次提供血浆,其中部分血浆含有艾滋病病毒。
到底有多少婴幼儿在1994年至1996年输过带病毒的血浆,渑池县人民医院至今未公布具体名单。
医院未寻当年输血者
事实上,早在2002年,渑池县人民医院便遭艾滋病患者起诉,然而医院在得知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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