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正向社会征求意见:
□已在莞买房者及居住5年以上并纳税达一定数额者免收其子女借读费
□新建公办学校专招收新莞人子女,其享户籍生同等待遇,但有准入条件
□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降低新莞人子女就读民校的费用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成为享入读优惠的条件之一
昨日,市教育局约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已草拟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公办、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入条件。在工作设想中,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就读可以免借读费,甚至可入读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的公办学校,与户籍生享同等待遇。目前,市教育局正就该办法广泛征求意见。
新莞人子女占全市中小学生近六成
现在的新莞人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的流动人口,打几年工就回老家,现在的新莞人更愿意在莞安家落户,他们非常关注孩子的教育。据介绍,今年,在我市就读的新莞人子女达44.2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5万多人。我市新莞人学生总数从前年起超过本市户籍中小学生总数,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比例由2001年的23%上升到今年的58.6%。全市中小学生中,新莞人子女占近六成。
尽管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人数仍在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市公办学校的学位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难以做到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解决为主,主要还是依靠大量的民办学校去解决。
据介绍,在解决新莞人子女就读方面,我市存在着财政和用地等方面的压力。按照目前每年增加5万多名新莞人子女计算,以每所学校1000名学生的规模设置,我市每年就需兴建50所学校,仅按县一级小学的建设标准(占地30亩)计算,全市每年就需要提供学校建设用地1500亩。从我市可用土地、用地指标均非常有限的现状来看,我市无法提供如此大规模的建校用地。
拟出台新莞人子女就读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根据我市实际,草拟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入条件,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入学的程序。目前,市教育局正就该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以使该办法更加切合东莞实际,更利于解决好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居住5年以上并达纳税标准其子女免借读费
拟出台的办法对新莞人子女就读相关工作作了设想。首先要对属流动人口子女的标准给予明确界定。可考虑凡是在东莞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其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子女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入东莞的,应列入在东莞接受义务教育的范围。对已在东莞买房者及已在莞居住5年以上并纳税达一定数额者免收其子女借读费。但这些都需要省市政府尽快制定一部相应的地方法规和实施细则。
拟出台办法还提到,建议对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新莞人子女进行登记,实施网络化管理。由基层派出所和计生系统的流动人口管理站共同来做好这些儿童少年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将此纳入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范畴,定期为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采取措施,保证每个新莞人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成为享受入读优惠的条件之一,主要考虑到社会公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谈到,“如果一些新莞人子女入读了公办学校之后,其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我们不会赶走他的孩子,但第二胎我们就不能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了。”
尽量安排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据介绍,2000年以前,我市新莞人子女基本上都能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进入新世纪后,大量新莞人子女进入我市,有限的公办教育资源逐渐不能满足新莞人子女持续大幅增长的就读需求,公办学校的接收能力目前已处于饱和状态。我市鼓励各公办中小学挖掘潜力,扩充规模,努力提供更多的学位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使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人数每年都有所增加。今年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为12.08万人。2001-2007年,新莞人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人数分别为8.31万、9.53万、10.19万、10.79万、10.84万、11.54万、12.58万,呈现逐年增长的发展态势。
新莞人子女有望享户籍生同等待遇
拟出台的办法设想通过布局调整、联合办学、促进学校上规模、新建公办学校等手段,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提供更多的机会给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我市还将进一步尝试办学体制改革,由市政府统筹,在条件具备的一些镇街新建或划出部分学校,建立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的公办或公办民助学校。
这些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摊,不足部分可通过与附近企业和房地产商签订共建合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入读学生可享受公办学校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于学校学位有限,这类公办学校还要有一定的准入条件,除了符合省政府明确规定我市必须承担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的条件外,还要满足办学单位制定的准入条件。
“东莞是制造业名城,这一措施不但为一些企业员工解决了后顾之忧,稳定了企业员工队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改善了投资环境,符合东莞的实际需求。”
给予民办学校资金补助
新建和划出部分招收新莞人的公办学校,让新莞人子女享受户籍生的同等待遇,这一措施只能解决一部分新莞人子女接受公办优质义务教育的问题,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通过民办学校来完成。民办学校作为我市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渠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要对民办学校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例如设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等,如果没有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学校与教师之间没有正规的聘用手续,没有社保等福利,双方缺乏约束机制,整个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处于流动性大的不稳定状态,民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影响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除了政策指引,政府还要加大投入,给予民办学校适当的资金补助。拟出台的办法设想,或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降低新莞人子女就读民校的费用。这些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帮助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加大民办学校的资源整合,提高办学效益。(记者 赵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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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拟新建11所高中
今年7月份,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计划总投入40多亿元,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27所,争取到2011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达到8所。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将建成优质学校,把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在昨日举行的市教育局约见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了具体的实施进度。
据悉,明年我市计划先新建11所高中阶段学校,分别是石龙中学、万江中学、麻涌中学、樟木头中学(市第八高级中学)、东莞理工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道滘济川中学、寮步中学(市第六高级中学)、企石中学(市第七高级中学)、南城职业中学(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石碣职业中学(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其中,前6所具体的建设方案已完成,现已报市政府审批。另外,明年计划先扩建的5所高中阶段学校,分别是厚街中学、塘厦中学、东城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虎门威远职中、塘厦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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