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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为6000元以下
网上收集 2007/12/7 9:24:40 (348)
东莞财政局了解到,目前东莞32个镇街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已作出了相应调整。价格标准分别上调了500元至1400元不等。其中东城、南城及莞城等镇街认定的普通住宅标准,从原来的房屋均价低于4600元/平方米调到房屋均价低过6000元/平方米。新价格标准,对于11月1日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适用;10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据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的执行从11月1日就已经开始执行了,认定时间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间。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照镇街分为3类,一类标准为6000元/平方米;二类标准为5300元/平方米;三类标准为4500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表示,普通住宅价格认定标准提高后,对于业主来说是好事,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在所要交契税上有1.5%和3%的差别。普通住宅的标准提高后,消费者所购买的住房如在6000元/平方米以下(一类),其所交的契税就会少一半;同时超5年的物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是收还是免,也是依据这个标准来判断。标准的提高直接利好市场交易。 

  满堂红地产研究人示表示,普通住宅成交单价标准的提高,对于购买价格低于6000元/平方米的业主是好事,尤其对二手楼市场是利好。目前二手市场单价在6000元以下的物业有很多,这无疑可以减少业主买卖负担。按照以前的标准,把一些老旧的二手楼定位为非普通住宅有失公允,提高价格标准是顺应市场的行为。

  但也有观点认为,在当下的房价面前,提高到6000元/平方米,对市区购买一手房的业主来讲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市场上6000元/平方米的新房已经很少了。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地产人士认为,定价在6000元/平方米还是偏低,如果此标准只针对二手楼尚可,但市区新推楼盘很难找到单价在6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了,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这个标准的调整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他表示,担心很快又会出现满城都是“伪豪宅”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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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住宅标准分类

  据介绍,我市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缺一不可:

  (1)住宅小区(含所有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3)根据各镇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区)划分为3类标准:

  一类标准: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区及虎门、长安、厚街、寮步、塘厦镇、松山湖产业园区,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000元/平方米以下(含6000元/平方米);此前标准为:4600元/平方米;

  二类标准:石龙、常平、樟木头、黄江、大朗、茶山、横沥、凤岗、清溪、沙田、道滘、大岭山镇,实际成交价格低于5300元/平方米以下(含5300元/平方米);此前标准为:4300元/平方米;

  三类标准:石碣、石排、桥头、东坑、企石、中堂、高埗、望牛墩、洪梅、麻涌、谢岗镇,实际成交价格低于4500元/平方米以下(含4500元/平方米);此前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阅读(34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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