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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家庭寄养实行奖惩制
网上收集 2007/12/15 11:42:57 (420)
  记者13日从东莞市儿童福利院获悉,近期,儿童福利院对家庭寄养的量化管理模式进行了改进,从扣分制改为奖惩制。

  据介绍,市儿童福利院现有孤残儿童735名。截至目前,有160名孤残儿童寄养在社区家庭。儿童福利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奖惩制就是对寄养家庭的室内整体卫生、孩子个人卫生、饮食营养、康复教育、纪律职业道德等五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项奖罚。寄养家庭在这五个项目都达标的,我们会给予经济奖励,大概每月在家长的劳务费中加奖50元。如果有些项目不达标,我们会要求他们改正。然后,每一项不达标的,我们视其未达标的程度每月在其劳务费中扣去10元到50元。目前,寄养家长每照顾一名孩子每月可获200到300元不等的劳务费。

  为鼓励家长更好地照顾孩子们,儿童福利院还会在年底举行“优秀寄养家庭”、“优秀寄养家长”评选,对一些工作做得较好的家长进行奖励,奖品为自行车、电饭煲、棉被等很实用的家庭用品。

  市儿童福利院还对寄养家庭加强监督,对一些素质较差、没有认真履行义务的寄养家长,通过多次教育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实行取消寄养资格处理。市儿童福利院还自编了家庭寄养培训教材,在每个家庭签定寄养协议之前,举办家庭寄养培训班,让工作人员和家长学习家庭寄养有关法律法规、儿童卫生保健知识、医疗康复知识和教育方式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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