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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恶意跳槽 难了!
网上收集 2007/12/27 10:39:39 (422)
  从明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没有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劳动部门将责令其整改,而员工在重新求职时也需要这张证明。记者昨日从市劳动部门了解到,劳动部门为此已经制定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式样,该式样经省有关部门审核后明年将在全市推广使用。

  单位不出具证明将被责令整改

  近期,市劳动部门印发了50000本《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发放到我市各大企业。记者留意到,在宣传资料的最后附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式样。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员工出具书面证明,劳动部门将责令其整改。

  对员工恶意跳槽产生约束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企业存在员工恶意跳槽的现象,企业只能眼看着员工跳槽,却束手无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逐步推广以后,员工的这种行为将受到约束,企业可将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解除合同的理由记录下来,作为档案为新用工单位提供参考。“如果一个人的工作表现不佳,信用程度不好,将会影响他找到下一份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此举可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和减少劳动争议。

  记者看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主要有用工单位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单位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以及理由、企业对员工工作表现主要评价。据介绍,这份证明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入员工档案,第二联交员工个人保存,第三联由员工提交后续的见工单位。(

阅读(42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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