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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个税纳税应向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
网上收集 2007/12/27 10:47:41 (392)
 距离个税纳税申报开始的时间只有几天,那些在莞工作的外籍人士,该如何进行申报?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得相关信息。

  3类外籍个人应自行申报,这3类外籍人士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且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且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地方取得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外籍人员。

  申报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外籍人员可从各级地税机关网站上免费下载申报表,也可以直接到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外籍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可采用4种方式: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如不按期申报要负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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