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东莞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烈、军属等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助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参战、涉核人员也可获补贴。其中烈属每人每月提高85元,提标后为每人每月955元。
据介绍,经日前召开的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提高东莞的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烈属每人每月提高85元,提标后为每人每月955元。目前,全市享受提高补助标准的“三属”共有158人,在乡复员军人共有30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含在乡残疾军人)共有324人。
此外,还对户籍在东莞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涉核人员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定为每人每月250元。今后每年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金额的27%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部署,以上两项补助标准均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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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