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拿多少工资不再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工人对自己工资也将有自己的发言权了。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从今年开始,东莞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是在3年内让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比例达到60%。
双方协商每年开展一次
据介绍, 从2001年开始广东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东莞试点从去年开始,试点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
记者了解到,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基本上是用人单位说了算,而相关企业实行的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根据政府制订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也就是说,工资不再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
根据省《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协商的时候,企业与工会或职工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为确保工资正常增长,工资集体协商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均可在原工资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对方书面提出次年的协商要约,进行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开始,东莞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是在3年内让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比例达到60%。
困难:“谈判基础缺乏”
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协商对于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即工会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员工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而从广东各地试点的情况看工资集体协商出现了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的情况。
来自山东的新莞人李青的话很典型:“有这么好的事情吗?工资以前都是老板定的,没人听我们说话。”不过对于怎样协商工资,李青又很是疑惑了,“工资怎么算的我也搞不清楚,不过不管怎样,肯定是越高越好啦。”对于工会的作用,李青有些怀疑,“工会还不是听企业的?”
解决:行业工会或可发挥作用
一位多年关注工资集体协商的专业人士对此认为,试点要推广首先要让工会充分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同时劳动者本身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不然困难存在“谈判基础缺乏”的问题,工人和企业并不能真正协商,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到时候集体协商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实质的内容。
在他看来,工资集体协商主要的问题在于工会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往往容易被资方控制。
“工会如果要起作用,我觉得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成立行业工会。工会的成员不是从企业那里拿工资而是从参加行业工会的工人那里拿薪水。这样工会就会不遗余力地为工人说话。”该专业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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