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手机行业消费投诉虽有所下降,但仍高居投诉量榜首。与此同时,汽车及其衍生的商品和服务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
昨日,市工商局发布2007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统计情况,并就当前市民反映的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一一解析。
据统计,2007年,我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52宗,与2006年的2316宗同比略升5.55%,成功调解2137宗,调解成功率为87.15%,涉案金额达299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2万元。商品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72%,多达1765宗,主要集中在手机、服装鞋帽、家电、汽车、商品房方面。
◎热点
手机质量投诉高居榜首
2007年受理手机消费投诉917宗,占总投诉量的37.40%,较2006年的1131宗下降了18.92%,但仍高居投诉量榜首。其中,手机投诉主要反映在手机的质量、售后服务和“黑手机”销售泛滥。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正品手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逐渐下降,商家把经常发生的自动关机、按键失灵等质量问题,以“进水”、“刮花”等理由拒绝售后服务。
同时,“黑手机”的销售泛滥也是手机投诉量高居榜首的主因,全年投诉共572宗,占手机投诉量的62.23%,较2006年同比增加2.89%。
消费陷阱
新手机一月维修四次
李先生于2007年8月在我市某大型手机连锁加盟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一个月内因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等故障,已送修四次,最后手机店以“手机接头有受潮”为理由,拒绝更换。至于“受潮原因”,经营店则表示“手心有汗,可能引起受潮”。李先生不服,向消委会投诉。
市消委会认为,经营店应承担三包责任,原因有三:第一,手机在已修理3次的情况下,才以“手机接头有受潮”理由拒绝三包,显失公平;第二,手机售后服务中心单方出具的检测单,缺乏权威性;第三,手出汗,属于人的正常生理,如果手机不能保障最基本的防潮功能,质量就值得怀疑。
经市消委会调解,经营店最后同意换机。
◎焦点
汽车售后服务纠纷骤增
2007年,市消委会受理汽车投诉与汽车消费相关的投诉共148宗,是2006年的2.18倍。
市工商局分析,当前汽车消费市场相当红火,厂商针对市民对中低档汽车消费需求大的特性,急切推出款式时尚、低耗节能的新车型抢占市场份额,销售量的迅猛增加也让4S店的售后服务超负荷运作,导致新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尽如人意。
比如刚落地两三千公里的新车出现脱爆漆、中控门锁失灵、冷气有异味、波箱故障等质量问题,甚至出现偷换汽车冷气、轮胎等配件的欺诈行为,因缺乏《汽车三包规定》的规范,市场不成熟的弊病逐步显露。
不仅售后服务不及时,经销商和厂家还以维修、赠送产品或服务的方式解决,顾客更换或退货的要求基本无法实现。与此同时,汽车配件假冒伪劣、维修服务偷龙转凤、擅自增加维修项目、不告知拆动部件、汽车美容维护致车辆损伤、GPS防盗功能失灵、不按协议赔偿等的消费争议,逐渐成为投诉热点。
消费陷阱
断油指令致车突然熄火
韩先生在2007年10月份购买新车时装了某公司的GPS。上周经莞深高速回莞时,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死火,在多次启动失败后,韩先生花了1000多元拖车费把车拉到车行检查。
车行检查后称,车上部件完好,出现问题的原因应该是GPS线路突然短路。韩先生致电某GPS公司,一名销售负责人称,韩先生的车绝不是线路问题。当时是GPS公司监测中心发现韩先生的汽车有被盗嫌疑,监测中心立即致电韩先生,可是韩先生一直不接,监测中心为了保护汽车安全,决定对汽车发出断油指令。当韩先生的车到高速路上时接收到信号,从而断油.
◎难点
电视直销 消费者举证维权难
去年,电视直销虽然咨询投诉有146宗,但符合受理投诉条件的却仅有23宗。时下,电视购物广告铺天盖地,大至手机、数码产品、医药、保健产品,小至不粘锅、钱包等等,产品通常以市场上稀缺甚至没有的性能、品牌、低价等夸大虚假宣传为卖点,再凭限购名额和蛊惑人心的煽动性广告词重复地刺激消费者的视觉,进而影响其购物行动。
市消委会指出,当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版、质量故障时,由于选择电视直销存在着不具经营资格和无固定公开的营业点、虚假电话、异地消费的陷阱,使电视直销产品发生质量和售后服务无保证的问题,让消费者因无法举证虚假宣传、联系不到直销点等原因,难以维权。
消费陷阱
八千元彩电原是水货
邓先生于2007年底在我市某家电连锁店花了8千多元,买了一部40寸的平板彩电。在埋单之前,推销员再三向邓先生承诺,称平板彩电是原装正版,绝不是水货,为了让邓先生信服,对方还说每一部平板彩电都有一个固定条码辨别其真伪,且全市只有该连锁店才有这种原装正版的彩电。
见对方如此热情,邓先生很快下单。可是,当平板彩电送到邓先生的家时,邓先生根据彩电上的条码从网上验证其真伪性,结果发现彩电型号等都是对的,但不是正版。后来邓先生回去跟连锁店交涉,连锁店却称不能退货,解释说“这个货就是这个价钱”。
◎部门措施
“消费争议预赔金”机制将启动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消费维权的平台和渠道,确保广大消费者正当权益。”工商部门表示,今年,消委会将正式启动“消费争议预赔金”机制,借助行业协会、媒体的力量,吸纳更多企业加入“消费争议预赔金”体系,发动更多企业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此外,将继续完善“消费争议快速联动机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流消费投诉,并倡议全市商业企业成立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售后服务部门,畅通消费者监督和投诉的渠道。
同时,将加强与市仲裁委员会、法院的联系和合作,探讨构建“消费纠纷简易裁决机制”,由仲裁员或法院法官、消委会法律顾问和消委会人员组成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庭或法庭,适用简易程序,专门解决消委会受理的消费纠纷中调而不解、拖而难解的案件,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工商部门称,我市外来人口近千万,据消委会受理投诉数据统计,75%的投诉者是法制知识和维权能力相对薄弱的新莞人。因此,市消委会将在维权教育进校园的经验基础上,加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的维权知识和法律常识的培训,借助义务监督员的力量,分地域将消费维权教育领域拓展至各镇街新莞人相对集中的大型工厂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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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