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做手术的钱可怎么办呀!”工人廖红生昨日在大朗医院的病床上苦叹。16日他被人临时请去拆房,打锤时墙倒压伤了腿。医院诊断右胫骨骨折,医生估计做好全部手术最少要万余元,雇主目前给了3000元。
民工:临时受雇受伤骨折
湖南郴州的廖红生今年36岁,他被一名雇主叫到大朗镇松柏朗村的一个店里做临时工,负责拆除店外多建的民房。“那个老板(雇主)叫什么我都不知道,他是本地人,在租房做生意,现在房子还给房东要把多建的东西拆掉。”廖红生说,自己从16日早上开始去做工,到下午5点多建的建筑已经基本被拆除完毕,仅剩小部分的围墙。“施工就是在一楼,面积大概也就100平方米。”
据工友及廖红生本人回忆,当天下午约6点,廖红生在用铁锤敲打剩下约两米高的围墙的时候,突然上方的大量砖块掉落,将他的右腿砸伤。“当时躺在地上起不来,叫了120才送到医院的。”大朗医院的病历显示,围墙倒塌廖红生不慎被压伤右小腿,经过包扎、止血、拍片,诊断为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小腿软组织伤裂。
雇主:“他是漫天要价”
廖红生称,目前只是简单包扎好,并没有做手术。据医生估算,整个手术成功做完,所有费用需约万余元。事发后,雇主曾给廖红生3000元,并告诉他包括工钱可以再给2000元。廖红生感到不满,向劳动部门、村委会等机构寻求帮助,因为没有任何劳动雇佣凭证,并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答复。
记者昨日致电这名雇主,他说事情的主要原因是廖红生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压伤了腿。“我该做的都做了,他也不能漫天要价呀,我觉得几千块钱就能搞掂,还给了他5000元。”这名雇主表示,廖索要万余元,他无法满足。
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的潘秋波律师认为,雇主与廖红生其实形成劳动关系,廖受伤应该属于工伤,按照法律雇主应该承担所有医药费用。“因为是临时工比较特殊,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潘律师认为,对于这种纠纷,廖红生可以向法院进行人身损害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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