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城镇将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尽管东莞市早在去年就已经实现全部户籍人口的完全免费义务教育,但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跨县流动学生可列入流入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的规定仍引起了广泛关注。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广东省内非东莞户籍学生如何在东莞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仍有待省相关细则的出台,在具体办法出台前,已在东莞公办学校就读的非东莞户籍学生仍可根据现有规定申请免除借读费。
东莞全省率先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秋季起,东莞市被纳入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并结合东莞市实际,在2006年免收杂费的基础上,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免收东莞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资料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包括城镇人口在内的全部户籍人口的免费义务教育。尽管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对东莞人而言并非新政,但其中有关跨县流动人口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问题仍引起了极大关注。根据2006年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试点阶段跨县(市、区)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未列入免费对象,但在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中对此有了新的措辞:符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随同父母跨县流动的学生,符合流入地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的,可列入流入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实施办法》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省外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义务教育问题。这就意味着,省内非东莞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符合东莞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的,就可在东莞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而一旦条件成熟,非广东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也有望在东莞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具体细则仍待确定
对于此《实施办法》具体如何执行,记者昨日采访了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暂时还没有看到该《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但作为全省义务教育的统一安排,东莞市将依照该办法的要求执行。对于省内跨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规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东莞外来人口众多,且本省非莞户籍人口占到很大比例,因此这一规定在东莞的涉及面将很广。但这一规定涉及到省财政负担的分摊等一系列问题,东莞应如何执行还有待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此外,《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列入流入地免费义务教育范围的流动学生应符合流入地入学条件和免费范围并能确认学位,这正是东莞市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的《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的入学条件和待遇都将在其中作出明确规定。
仍可按现有规定免交借读费
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计财科了解到,流动人口在莞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具体入学条件出台前,已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非东莞户籍学生,仍可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借读费。东莞市《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非东莞户籍借读学生申请减免借读费必须是经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并到镇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的借读生,并且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经营、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来莞务工就业的农民工的子女。符合以上条件的家长须于每学期开学前带齐单位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在收费时按普通生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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