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在今年春节期间,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40宗。其中手机9宗、衣服鞋子6宗、交通运输5宗、洗车4宗、服装干洗4宗、电暖炉3宗、其他9宗。
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从投诉的整体情况分析,与春节消费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投诉量明显增加,这些投诉主要反映假日消费中出现的问题。
典型案例
不消费抽奖券广场不让走
春节期间,中堂某广场推出消费抽奖活动,刘先生购物后,凭消费电脑单抽中了“300元现金券”, 却被指定只能购买价值600元的手表,即刘先生还得加付300元现金,才能兑现300元现金券。刘先生要放弃奖项,广场则强迫其必须购买,否则不许离开广场。后来,刘先生报警才得以脱身,并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及时将广场强买强卖行为移交中堂工商分局调查处理,工商分局立即对该广场的虚假抽奖和强买强卖行为进行了查处。
拒绝消费卡在节日里使用
东城的钟小姐在某美发店办理了次卡,可是当她去洗头的时候,店员却告诉她,春节期洗头一律30元,钟小姐告诉店员说,她办有次卡。可是店员却表示,春节期间只收现金。钟小姐表示,她在开次卡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消费卡后面注明消费时间限制等条款。
邓国平表示,若消费者购买商家的消费次卡、 季卡、年卡,事先没有约定节日期间是否可以使用的,如果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商家拒绝消费者持卡消费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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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