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名社区保安因为公司未解释清楚具体条文,拒签劳动合同。2月22日,东城一楼盘50多名保安投诉到劳动分局,物业公司召开专门会议解释清楚具体条文,纠纷才得以解决。有关律师提醒劳动者,若劳动合同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须注意保留证据。
保安:拒签合同将被辞退
“现在每个月只休息两天,但是劳动合同上写着每周工作6天,工资条上显示我们在休息日工作,而公司没有给予我们双倍工资。”2月22日,东城东宝路附近一个楼盘33岁的保安王跃非常激动。“保安部一共有72名工作人员,现在有50多名保安因为对劳动合同持有异议而拒绝签订合同。但是保安们又面临着被迫‘自动辞职’的境况。”保安蒋兵称,他们没办法只好到东城劳动分局投诉。
物业:工资符合劳动法规定
随后,东城劳动分局4名工作人员和本报记者与保安们一起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该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蒙姓负责人称,保安们对工作时间超时等持有较大争议,是因为公司未与保安解释清楚。随后,该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与保安们召开了专门的解释会议。该物业公司杜姓经理表示:“按照东莞最低工资标准690元,按照每周工作5天算,保安们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薪酬为31.72元。现在保安们每月加班6天,这6天给予双倍工资,再加上基本工资690元,可得出1070.64元。所以我们给保安的工资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保安王跃表示,经过公司详细解释,40多名保安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过还有10多名保安在犹豫当中。
律师:应注意保留加班证据
昨日,律师操道伟表示,劳动者需要注意劳动合同上写的条文是否与现实工作的情况相符合。如果发现并不一致,可以拒签或者到劳动局投诉。“从这个案例上看,公司给予员工的是最低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完全可以另觅别的单位。”他表示,签订合同后,发现实际执行情况与合同不符合,劳动者要保留工作和加班的证据,比如打卡的时间等,做一个有心人。“到劳动仲裁的时候就有证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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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