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缴费,你能拿我怎么样?”这可能是不少拖欠路桥年票费车主心里的想法。长期无法可依、难以处罚的状况造成路桥年票费的收取积下了不少陈年旧账。去年年底,市政府出台了一项强制推行年票制的措施,规定迟交一日收取千分之二滞纳金。
昨日记者获悉,该措施已得以细化,今年6月30日后欠费车主如不交清欠费,将面临日积月累的罚款。
新车拿证后10日内须买年票
细化的规定指出,凡新入户及从外市籍转入东莞的机动车辆,车主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核发之日起10天内缴交当年度的路桥年票费,逾期按日加收滞纳金。
陈年旧账也到了清算的时候,规定指出,对欠缴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路桥年票费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补缴所欠费用,逾期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路桥收费所介绍,今年,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6月30日前缴交2008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滞纳金;而登记日期在7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2008年度路桥年票费,逾期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滞纳金。
此外,明年的缴费日期将提前3个月。规定称,2009年及以后各年度,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3月31日前缴交当年度路桥年票费;而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当年度路桥年票费。
可前往年10年票点办理
根据市政府规定,滞纳金比例为每天千分之二。看似不大的比例,对于多年欠缴的车主而言,可能逾期一日就有天壤之别。
路桥收费所举例说,一辆小客车每年费用为800元,如欠缴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路桥年票费,车主在今年6月30日前补缴不需加收滞纳金,如果拖上一天,在7月1日前往补缴,每年就要加收291元滞纳金,一共多交接近600元。
路桥收费所提醒,车主可前往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属下10个年票点办理缴交路桥年票费及滞纳金手续,咨询电话为:22775591、2277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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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