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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机送艳照 通讯店出“奇招”
网上收集 2008/2/27 15:49:44 (267)

       这年头买什么都流行给赠品,不过虎门广场对面的这家××通讯旗舰店,促销手机的方法未免太过“出格”——“到××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艳照”。昨日,记者接阳光网友报料后赶往现场暗访。

  【暗访】

  买手机可免费下载艳照

  在阳光网上,报料的网友称:“最近疯传艳照门事件,作为有公德心的市民,我们应该保持谨慎态度,但是在虎门广场对面××通讯旗舰店内,竟然有员工用麦克风公然喊出‘到××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艳照’……据了解,该通讯店专用于下载的电脑里有400多张有关‘艳照门’的绯闻照片。其此行为是否违法,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若违法,望严惩这种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网友所指的这家通讯旗舰店。看见该店门口有几位促销人员正在向往来的行人散发店内商品宣传单,还有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子手持麦克风,大声推介本店的手机,以吸引过往的行人。

  记者走进手机店,在手机样品的柜台前驻足,一位女店员走上前,先介绍最新款项的手机,并说买手机有礼品送,问记者准备买一款什么样的手机。记者连续看了几款手机后,问柜台边的一位男店员:“买手机有没有礼品送?”

  男店员:“有礼品送。”

  记者:“听说在你们这里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的照片,有没有这回事?”

  男店员:“有照片下载。”

  记者:“是不是陈冠希的?”

  男店员:“你要就有。”

  记者:“能给我下载几张?”

  男店员:“下几张可以,多了不行。”

【说法】

  商家:这是店员个人行为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通讯店的店面经理康某。康经理说,对“到××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艳照”这一说,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就是有,也是个人行为,非公司行为,公司绝对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康经理还说,对于涉及“艳照门”的照片,他从个别员工的手机上看到过,但保存这些照片这只是店员的个人行为,他们店里的公用电脑上没有一张有关“艳照门”的照片,“传播‘艳照门’的照片是不法行为,我们会教育员工。”

  “对员工的个人行为,我们只能教育。”康经理说,“晚上我们要召开员工大会,希望员工不要传播‘艳照门’的照片,手机有储存的,劝其删除,如果发现以‘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艳照’为借口促销的员工,一经查出,我们将严惩,如果违了法,我们就将其交给警方处理。”

  网友:如此促销有违公德

  网友“不说不快”:现在的人都很精明,只要不超过200张,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到我这儿买手机,我只给你下载199张,你能拿我怎样。

  网友“小朵”:虽然“艳照门”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如果以“到××地方买手机,免费下载陈冠希艳照”加以炒作,有违公德。

  网友“梅子茶茶”:买个手机就给下载艳照,这是典型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必须予以法律制裁。

  律师:这样促销是在打“擦边球”

  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袁云富律师认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200件以上构成上述罪。

  袁律师认为,该通讯店以卖手机为名,帮助复制淫秽图片给手机用户,存在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发送的图片达到200张以上或至多人,就构成了此罪,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情况,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实行治安处罚。但该通讯店打的是“擦边球”。

阅读(26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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