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丈夫有外遇而发生争吵,在丈夫提出离婚后,陈慧霞用木棒打死丈夫,随后跳楼自杀未遂。近日,东莞市中院鉴于陈慧霞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因家庭矛盾而引发,从轻判处陈慧霞有期徒刑十五年。
陈慧霞与被害人黎某宝是夫妻,租住在东莞市高埗镇低涌村委会熊屋村一出租屋203房。两人关系不好,时常吵架。陈慧霞怀疑黎某宝有外遇。2007年1月20日晚上,陈慧霞曾跟踪黎某宝至该村另一出租屋,因黎某宝锁了门无法进入,陈慧霞就返回住处等黎某宝。1月21日5时许,因黎某宝仍没有返回,陈慧霞再次去上述出租屋找黎某宝,在门外,陈慧霞与黎某宝相遇并争吵起来,黎某宝提出要与陈慧霞离婚,陈慧霞拒绝,并产生了与黎某宝同归于尽的想法。
随后,黎某宝与陈慧霞一前一后返回住处,途经一工地时,陈慧霞捡了一根长86厘米、直径5.5厘米的木棒,并将木棒悄悄带回住处。黎某宝回到住处后躺在床上睡觉,陈慧霞趁机拿起该木棒猛击黎某宝的头部,将黎某宝打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黎某宝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陈慧霞作案后,即去到住处三楼跳楼自杀,被人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而自杀未遂。陈慧霞经治疗后仍造成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慧霞不能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因怀疑自己的丈夫黎某宝有外遇而报复黎某宝,故意剥夺黎某宝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陈慧霞认罪态度好,且本案是因家庭矛盾而引发,可对陈慧霞酌情从轻处罚。近日,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慧霞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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