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今年元旦实施,东莞市人民法院今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高速增长的势头。截至2月28日止,该院今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2738宗,比2007年同期1229宗增加了1509宗,增长率为123%。
据法院有关负责人分析,劳动争议案件增长如此之快,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规避新法引起纠纷。《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建立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都作了大幅调整,加强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作出了严格规定。而在新法颁布前,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不规范的情况相当普遍。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新法,纷纷在2008年1月1日新法实施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导致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发生。
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关注,掀起了全民学习热潮。加上新闻媒体的宣传,使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加强。当认为自身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不少劳动者选择了打官司。
此外,我市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产业结构的调整,使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企业失去竞争优势。一些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倒闭或搬离东莞,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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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