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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排污有奖 16人共享35.5万元奖金
网上收集 2008/3/5 17:43:24 (356)

  自去年10月1日起,东莞市政府以2007年95号令的形式正式公布《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以来,举报违法排污市民是否能拿到8万元巨额奖金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昨日,本报记者从东莞市财政局独家获悉,2008年财政预算已经安排给环保局环保违法有奖举报专项资金200万元。

  经过核查东莞市财政局日前正式向环保局下达了首批环保举报违法有奖专项资金35.5万元。据悉,共16名举报者将共享这35.5万元巨款。

  政策回顾:

  有奖举报最高奖励8万元

  据了解,2007年10月东莞市正式公布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凡举报人准确指出违法企业埋设暗管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且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重污染(含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行业)工序、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企业将未处理达标的工业废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30%给予奖励。

  按照最高处罚限额,举报的市民最高可获得8万元奖金。市财政部门在收到行政罚款后,环保部门会以保密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有奖举报制度实施以来一度上演过一段举报热,根据环保部门2007年的年度数据,至去年底,环保部门共受理了有效有奖举报41宗,查实32宗。

  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首批获奖的举报人员中,将有人能够获得举报违法排污的最高奖金8万元。

  曾考虑将排放废气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其实涉及污染的项目不仅仅是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一项,缘何在制定有奖举报政策方面唯独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有奖?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制定有奖举报政策时曾考虑过将违法排放废气、焚烧乱丢固废等也纳入有奖举报的范围。

  但根据研究分析,废气、焚烧乱丢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的查处有相当难度。据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如废气排放方面,在企业锅炉刚刚启动燃烧的一段时间由于燃烧不充分容易出现冒黑烟现象,在查处过程中现场难取证也成为执法难点。

  在噪音污染方面取证噪音源一直都是难点,另外固体废物焚烧方面存在一定的审查权限等问题,所以最后制定的有奖举报制度中仅涉及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一项,这既是对环境危害最大的环境违法行为之一,也是环保部门针对有奖举报制度的第一个试点工程。

  对诸如废气排放等问题,环保部门表示并非无法查处,目前东莞市环保局已经着手给东莞全市重点企业烟囱加装“全球眼”在线监控系统,远程监控企业冒黑烟现象。

  在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厂房林立,烟囱一根接一根沿河矗立,烟囱中时常会冒出阵阵黑烟。洪梅镇去年全年给40多个工业烟囱都安装上了“千里眼”,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提供了环境质量保障。

  据悉,本周四东莞市环保局将召开媒体见面会详细透露案件细节,以及奖金分布情况。

阅读(35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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