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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1岁女童浮尸家旁池塘 初定为溺水身亡
网上收集 2008/3/8 15:40:06 (216)
    3月4日,东莞市中堂镇潢涌管理区,一名11岁的女童失踪5天后,尸体被发现浮在自家旁边的池塘里。家属报警后,警方初步认定其是溺水身亡。由于池塘离旁边的民宅只有约3米远,且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家属和律师认为池塘主人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女童失踪5天

    梁兴是广西平南县人,在东莞市中堂镇潢涌管理区种菜已有三四年时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梁彩云11岁,就读于附近学校三年级。2月29日上午,梁彩云放学后像往常一样到菜地里帮父母拔草。梁兴说,当天他忙完地里的活回到家后,发现女儿并没回家,于是他发动老乡一起帮忙寻找。“当时这附近都找遍了,还到处贴寻人启事,连续找了两三天都没有结果。”于是,梁兴赶紧报警求助。

    3月4日下午1时30分许,梁兴有位老乡从菜地里返回时,突然看到旁边的池塘里浮起一撮头发,于是立即报警。警察赶到打捞起尸体时,梁兴才看清是自己失踪了5天的女儿。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潢涌派出所见到了满脸悲痛的梁兴。据他介绍,经过协商,当地警方同意帮忙申请一笔费用,用于女儿的后事处理。昨天下午2时30分,彩云的尸体被运走火化。

    池塘方应负责任

    前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梁兴的大哥梁兴超告诉记者,“尸体被打捞起来后,经过法医检查,初步认定是溺水死的。”

    据梁兴介绍,发现女儿尸体的池塘之前是一片草地,今年一月初才被挖成池塘。“这个池塘离我们家约有3米的距离,而且周围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不要说小孩,就是大人不小心都会掉下去的”。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的黄金松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池塘方面应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事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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