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新围村一家名为胖子川菜馆的小餐馆里,厚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将3000元赔偿款送到了店主郑先生手上。
今年1月4日,新围村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向郑先生宣传出租屋人身意外险,“当时也没怎么想,反正钱又不多,而且听起来还不错。”于是,他就同他爱人一起购买了出租屋人身意外险。
1月12日晚,忙完生意的郑先生打算自己做饭吃,在切斩冻排骨时,不小心将自己的食指切断一截。这一天,离他购买出租屋人身意外险仅相隔8天。
1月14日,从手术的伤痛中清醒过来的郑先生,记起了前不久买的保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保险公司报赔。保险公司接报后,立即派人去医院了解情况。经公安部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保险公司联合调查属实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受益人郑先生赔偿了总计3000元的保险金。
3月7日上午上午10时30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产险部经理助理樊鸿将3000保险金在厚街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交给郑先生。拿到钱的郑先生,一脸的笑意。他连说了几个没想到:没想到当初随意买的10元保险竟然派上了大用场,没想到政府工作人员这么积极帮助他同保险公司沟通,没想到保险公司这么迅速的就完成理赔程序,还送钱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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