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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站建议我市划定“禁讨区”
网上收集 2008/3/12 14:45:58 (201)
    在街头通过哀告乞讨,纠缠尾随、抱腿强拉等方式向路人强讨恶要……近日,来自市救助站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我市街头流浪乞讨有所增加,而职业乞讨已成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为此,该调研报告建议我市划定“禁讨区”。

  而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报告仍处于调研阶段,能否实施还需进一步研讨。

  个别乞讨者日入过百元

  该调研报告显示,整个东莞专门以乞讨谋生的人员约有3000余人,而在城区附近就有约有1000余人。这其中,除了少数的确身处困境、迫于无奈而乞讨的人员外,大部分是职业乞讨人员。

  职业乞讨人员把乞讨作为无须投入,回报率高的一项谋生职业,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甚至是发家致富的手段。这些职业乞讨人员一般每天能讨到20元左右,个别甚至能讨到100至200元。由于他们旨在赚钱,因此,经有关部门劝导自愿接受救助的为数极少,大部分拒绝救助。由于对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力度不够,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更给救助工作带来了困难,让救助部门“很头疼”。

  乞讨人员多影响安全感

  该调研报告分析提出,职业乞讨人员数量增加,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职业乞讨人员常聚集在繁华路段以令人反感的方式阻拦行人乞讨,影响社会秩序,甚至对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而有的职业乞讨人员则常横卧于隧道中,穿行于马路上,有的向过往乘客怜乞,有的向等绿灯的司机伸手,也影响了城市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职业乞讨人员不创造财富却能获得较高收入,助长了不劳而获、好逸恶劳之风,影响了社会风尚。

  建议我市划定“禁讨区”

  该调研报告认为,我市在不断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同时,对“告知不去、劝阻不听、制止不服”的职业化乞讨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建议我市参考一些大城市的经验,限制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权利的乞讨行为,也可限制乞讨的活动区域,明确划定“禁讨区”或“限讨区”。

  此外,报告还建议必须确认对职业乞讨限制管理的合法性。建议我市参考治安管理、市容环境、卫生防疫、交通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市对职业化乞讨限制的管理的行政法规,颁布执行。规定乞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欺骗社会、不侵犯他人权利等法定义务。可强调凡在公共场所强讨恶要、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妨碍交通等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阅读(20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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