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解决跨区域污染问题,广东省制定了跨市河流水质管理方案,在跨地级以上市东江、西江等共设置了28个交接断面,其中,有3个设在东江东莞段。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未达标的,将停止审批在该区域内增加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水质净化处理厂不堪重负
“流经东莞的几条跨区域河流,如东江上游、潼湖河、石马河上游观澜河,其流域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相对缓慢。一些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都是直接排放。”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杜绝这些污水对东江饮用水源造成污染,都被调入东莞运河处理,运河每天接纳的污水量达到360万吨。
“而目前承担过滤净化运河污水的樟村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仅为260万吨/日,樟村水质净化处理厂不堪重负,使运河‘又黑又臭’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不达标不批超标排放项目
据了解,自3月1日起,《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方案》,广东省在跨地级以上市东江、西江等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和水道共设置了28个交接断面,并分别制定了主要污染物阶段性达标目标。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东江东莞段设置了3个交接断面,分别是惠州和桥头的交接处、深圳和塘厦的交接处,以及惠州博罗和石排的交接处。
《方案》还明确了断面水质监测单位及监测频率,要求各监测单位在完成采样1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结果,接收部门应在5日内将其报告省环保局。
另外,根据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将停止审批、核准在该责任区域内增加超标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