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90后的未成年人竟合伙抢劫,对虎门一五金店洗劫一空,并在侮辱老板娘后开走其小轿车。近日,东莞市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四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7年11月30日20时许,李某军、王某、单某辉、李某龙4人伙同朱某龙(另案处理)经密谋决定抢劫五金店老板娘黄某珍。
当晚,5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东莞市虎门镇北栅社区黄某珍经营的电器五金店。李某军在店外看守,王某、单某辉、李某龙、朱某龙则先后进入店内假装购买货物,并趁黄不备将其按倒在地殴打,又用封口胶布封住黄的嘴和捆绑手脚。
之后,五人关上店门,搜走店内现金约9000元及手机等财物。为了逼黄某珍讲出两张银行卡密码和小轿车的停放位置,朱某龙强行脱下黄的裤子,用东西侮辱黄某珍。找到黄某珍价值10余万元的小轿车后,李某军等5人将五金店值钱的财物搬到车上后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在厚街,5人又用银行卡取走现金1.8万余元。
因涉嫌抢劫罪,4人于2007年12月1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1月5日被逮捕。近日,东莞市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四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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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