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将从现行的552元/月增加到616元/月。昨日记者获悉,从下月开始,失业保险金将调整,调整幅度按东莞市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据了解,日前东莞市政府已下发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由690元/月增加到770元/月,4月1日开始执行。
新标准下月起实施
据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关“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规定,根据东莞市2008年企业职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即从今年4月起,失业保险金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770元的80%计算(616元/人月),比现行的失业金标准552元增加64元。
该负责人表示,社保局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4月按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据统计,截至2月底,东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2182人。
小时工资随之上调
3月25日,东莞市政府已下发《关于公布东莞市政府2008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式确定东莞将执行广东省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从原来的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70元,折算成小时工资为4.43元/小时,增幅为11.62%;此外,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2007年的6.6元/小时提高到7.4元/小时。
据悉,《通知》为市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通知,综合考虑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最后确定770元/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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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