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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短信侵权 消委会及时纠正
网上收集 2008/3/30 20:50:59 (320)
   近日,东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来电反映,某银行通过短信通知,提醒客户3个月免费的“短信通”服务即将到期,如果要保留这项服务,可不必进行短信操作;若不需要保留这项服务,消费者需自己发送短信或者致电该银行进行办理,否则视为默认继续使用,这样将产生通信费用。消费者认为银行的短信有强制消费的嫌疑。

    东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消委会认为,该“短信通”服务是银行主动为消费者开通的,并不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免费使用是为了让消费者实实在在地体验服务带来的好处,既然是主动提供,那么在免费期限到时,也应该由银行自动取消才对。如果要消费者自己去取消银行的短信业务,不但给消费者增加了负担,而且若不能及时取消,则被视为默认选择继续接受服务而缴纳包月服务费用,银行这种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此,消委会立即向通讯运营商调查情况,在查实情况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即与该银行方取得联系,了解该项服务的具体情况,并向银行表明消委会观点,同时劝说银行方应尽快采取措施纠正侵权行为。

    通过消委会与银行的沟通,银行对消委会的意见非常重视,同意接受消委会的劝告,并致函消委会表示采取改进措施:1、从3月份起,已改变短信通业务的主动推送方式,改提醒信息为“确认开通时需要回复才可继续使用”;2、对于已开通而不需要的客户,可到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注销服务,或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办理注销服务,对于已收费的客户,银行采取适当退回月服务费的措施。

    至此,该银行侵权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阅读(32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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