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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主持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东莞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东莞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
副市长李小梅、梁国英、吴道闻、邓志广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顺光、市政协副主席林明枢应邀列席会议。
会上,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市档案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文件的起草进行了说明。

市政府再取消10项行政审批
涉及成品油零售、燃气使用等领域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由市审改办提请审定的《东莞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本次市政府再次取消10项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此次调整保留了行政许可的审批、核准、审核3种形式。属于政府部门的日常内部管理的审批事项,列为一般业务管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项目,予以取消。
会议透露,此次取消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市直7个部门,包括成品油零售、燃气使用、公路建设等多个领域事项(具体内容见下表格)。
据了解,从2000年至2006年年底,东莞市先后数次精简政府审批事项,使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由8年前的1082项下降到369项,精简了713项,下降幅度为65.9%。
此次《调整目录》共涉及审批项目164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1项”、“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75项”、“取消10项”、“自律管理事项2项”、“不予公布事项26项”、“按市府令第86号执行,此批不再公布事项26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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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