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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全市人民法庭均可受理执行案件
网上收集 2008/4/8 14:33:48 (270)
   东莞阳光网讯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改变目前所有执行案件都由执行局统一执行的格局,将大部分执行案件按地域管辖分流到各法庭,执行局负责疑难案件的执行。该院院长叶柳东称,执行案件分流法庭后,将有效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了规范执行工作,2003年3月开始,市法院将原来的执行庭升格为执行局,逐步将法庭的执行案件收归到该局统一执行,并逐步制定了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等系列规章制度,使执行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但是,随着该院执行案件急剧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06年、2007年,该院执行收案分别为10536件和13380件,执行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大量的执行案件集中在镇区,执行干警从城区出发办案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对当地情况了解往往不够深入,影响了执行效率。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颇有微词。市法院经过多次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契机,改变目前由执行局统一执行的格局,将执行案件按地域管辖分流到人民法庭,同时执行干警也分流到各个法庭。执行干警到法庭后,有利于尽快熟悉当地情况,熟悉案情,提高执行效率。

   目前,分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分流人员及案件将在4月中旬全部到位。各人民法庭已做好执行案件的准备工作,当事人申请执行可到辖区法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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